戏曲艺术焕发新的魅力和风采(3)******
上述综合性、虚拟性、程式性,是戏曲被普遍认可的三大特质,它们支撑起戏曲艺术的巍峨殿堂。传承发展戏曲艺术,就要立足这些艺术特质,既看到它们是戏曲艺术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形成的,是适应社会变革脉动、遵循艺术变迁规律、凝聚多元因素合力的结果,也要看到它们背后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核,积淀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、思维方式和美学精神。更重要的是,要结合新的时代要求,将这些艺术特质发扬光大。
学古不泥古,破法不悖法。通过守正创新实现戏曲艺术繁荣振兴,是时代的呼唤、人民的心声,也是其本身赓续传承的内在需要。一方面,要紧贴时代脉搏,用戏曲艺术涵养时代精神,以时代精神丰富戏曲艺术,推动戏曲艺术思想内容和表达程式与时俱进,给予戏曲艺术特质以新范畴、新概括;另一方面,坚持分类施策,结合剧种特点,在流派、剧目、题材、主题上进行新创造、新表达,增强艺术感染力、舞台表现力、社会传播力,持续增强对受众群体尤其是青年人的吸引力,开拓戏曲艺术的新境界。
对接当代需求,实现多重价值
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发挥文化引领风尚、教育人民、服务社会、推动发展的作用,需要全面释放戏曲艺术的审美、教育、娱乐、交流等多重价值功能,使戏曲艺术与当代文化相适应、与现代社会相协调,唱响新时代意蕴悠长的梨园新声。
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,始终是戏曲艺术的根本价值所在和生存发展的社会根基。进入新时代,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,对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重视,文化需求高品质、多层次、个性化的特点更趋明显。戏曲艺术发展必须主动适应这一变化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抓好经典剧目挖掘、整理和传承,抓好剧目编创生产,坚持传统戏、新编历史剧、现代戏并举,拓展风格流派,提升供给质量,推出更多反映人民内心世界、丰富人民文化生活、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戏曲作品。要把高素质戏曲人才培养放到战略位置,“出人”才能“出戏”,遵循戏曲人才成长规律和戏曲传承特点,融通传统培养方式和现代育人理念,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戏曲名家和戏曲人才队伍。
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******
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1日,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,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、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、6个月,前者可易科罚金。
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,但拒回答且骂警员,被当街压制、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;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、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。
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,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,经台湾“高等检察署”发回,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,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,去年起诉叶姓警员。
桃园地方法院今天(1日)公布判决结果,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,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、即将犯罪等迹象,也没有攻击、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。
判决指出,在此情况下,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,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,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。
判决指出,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,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,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,女老师辱骂警员“真的很蠢”等语,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,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。
判决指出,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,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;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,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,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,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,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,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,犯后态度难谓良好。
桃园地院宣判,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,处有期徒刑4个月,如易科罚金,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;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